ansonlyk627 發表於 15-1-2010 22:58:17

本人作文~.~大澳寫景

本帖最後由 ansonlyk627 於 15-1-2010 23:02 編輯

大澳是人間的天堂,是亞當和夏娃失去的'樂園',世間難求的世外桃園,為甚麼我這樣說?因為這一天的經歷令我畢生難忘,至今意猶未盡,這一次參觀大澳的活動,讓我飽覽大澳的旖旎風光,懷念那一片風和日麗的天地,大澳居民那親近大自然,與大自然融為一體,簡樸飄逸的自由邀遊於山水之間的情素.



回想著,剛到步時,迎面而來的一陣清風彷如舞女的拂袖輕輕滑過,夾帶淡淡的清草味,小草也很有禮貌地彎下纖纖的小蛮腰向我打招呼,環顧四周,右邊是一片紅樹林,還有幾個披著白色羽絨的漁翁在彎下他長長的頸子用他長長尖尖的黑喙在捕食豐富的食物,仰頭向更遠看,一片無盡的蔚藍,沉睡的大海與無瑕的天空,相映成趣,連成一條無限延伸的地平線,海天相連令這小漁村更潻色彩.轉左看,是一艘艘漁船,有的像香蕉,有的像大碟子,色彩斑爛有黃有藍有白,在後方的是一間間大澳的獨特的棚屋,全是屹立於水上的,屋頂形狀各有不同,有’UFO’般的圓頂. 金字塔般的三角形.還有傳統的平頂,有些是木製的,有些是鐵製,那生銹的鐵皮令整個環境更具純厚的陳年味道,驀然間!隆隆隆…..…巨大的聲響,震破了天空,小動物也雞飛狗走,落荒而逃,鳥獸飛到青空一直徘旋遨翔,小狗迅雷不及掩耳如’保特’般飛身躲在主人身邊,飛馳電掣的飛船劃破了波平如鏡的水面,泛起了一波一波的海浪,如蠻牛向我無情地襲擊,我往前走看到一個綠色的箱子,內面放置了一輛輪椅,從老師口中得知,原來這是供人需要時使用,需然放在這無人看守,但不曾遺失,可見鄰里間是沒有介線,心裏沒有隔膜.

走到大澳大門前,大門生銹的鐵是大澳歷史悠久的象徵,門上掛著一匾大門牌,走過小橋,前面就是一道以石磚鋪砌成的石路,路中有一兩攤小攤販,在左右兩邊是中式設計的的商店,在其中一攤是專賣烤魷魚.魚乾的小路攤,我向前走距離三十多米已經被那濃郁的魷魚味吸引,我口中的唾液已經滿佈口中,一面滋味地看著那熱騰騰的人間美味,我急不及待跑到攤前,我隨即掏出二十元買下了兩包二十隻,看見老闆用掃子把醬汁慢慢地掃到魷魚上,魷魚即是變得亮麗,太陽照耀下閃閃生光彷佛在誘惑著我吃掉他,我毫不猶疑把魷魚放在口中,頓時!熱得火紅的魷魚熨得我如猴子般手舞足跳動,老闆看我這樣也從心內笑了出來,同學也笑得抱腹大笑,但它可口無比,濃濃的燒烤醬佩上烤魷魚味道也真是不俗.老闆爛漫的笑容已經牢牢在腦海中記著.

再向東走,已經脫離了市集,走在左右兩邊都是綠油油草,鳥語花香,到處也長滿绚丽多彩的野花,前面就是一座陳舊的傳統廟宇,信眾車水馬龍,擠進去後內心頓時變得平靜,祥和,眼前只見莊嚴聖潔的景像,一尊尊披著六銖衣的金身,華光大開,滿天神佛不可冒犯的聖容,雕功細緻無瑕,眼神栩栩如生,眾人也不敢正視,隨後上了一注壇香以求神佛保佑.

離開神廟...................................5打了


本文是要寫描寫文
問題:
長略有無問題?
好似描寫景物5夠多?
用字點樣?
轉折位恰當?
修辭用得恰當?
ME中4



[H]na079 發表於 18-1-2010 09:20:17

粗略一看,主要問題有二:
過份描寫,分段模糊。
部分句子太長,感覺有點西化,中文沒有必要這樣做。詩詞一句沒幾個字,還是能給人美感,雖然體裁不同,還是可以參考一下——將句子改短一點,不用過分描寫。
分段也是同樣情況。現在不像以前那麼愛惜紙張,恨不得每平方厘米都寫文字。上文是有分段,但是分得不好:
擅自改文分段,以供參考。

回想著,剛到步時,迎面而來的一陣清風彷如舞女的拂袖輕輕滑過,夾帶淡淡的清草味,小草也很有禮貌地彎下纖纖的小蛮腰向我打招呼。

環顧四周,右邊是一片紅樹林,還有幾個披著白色羽絨的漁翁在彎下他長長的頸子用他長長尖尖的黑喙在捕食豐富的食物(此句過長,算一下……嘩,39字!我最長一句才十多個字,已經覺得太長了。)。……

驀然間,隆!隆!隆!……聲響震破天空,小動物也雞飛狗走,落荒而逃:鳥獸飛到青空一直徘旋遨翔;小狗迅雷不及掩耳,如「保特」般飛身躲在主人身邊。原來是飛馳電掣的飛船,劃破平靜的水面,泛起了一波一波的海浪,如蠻牛向我無情地襲擊……

「劃破……海浪」用兩個「了」不太妥當,「了」有「終結」之意,請小心使用。
成語雖是不錯的修飾手法,有時用其他方法,可能更好。
句子是改了,仍覺得此段的文意不太通順。動物的反應太多,感覺像是災難文。



由於不想幫人作文,隨意選了部分作解釋。
可以在「轉看」時分段,看起來會舒服一點,也較易看出長足之處。

sheepL 發表於 18-1-2010 18:35:15

成語用得多還挺好的 , 畢竟是文字的精華
小狗迅雷不及掩耳, ......那個是形容某個動作的吧

39字不算長吧 ? 合理就好
隨便寫一句也30字以上了

榤奇 發表於 18-1-2010 19:21:10

句子沒有說長短的吧 ...

也許十多字是某些人的習慣

不過 ... 三十多字真的不長啦



其實, 也不好說
這到底是散文一類
把反應誇張化得像災難電影, 更顯海浪的強勁?

壞男孩 發表於 19-1-2010 00:31:19

過於雕琢。

輕描淡寫 發表於 19-1-2010 01:22:01

描寫手法只有定點描寫與步移法
白描與細描,人與物,自然景物與現實社會景物都寫到了,
筆觸細緻,如果以學校考試的評審來說,尚算是中上品。


但由散文小說的角度,描寫文含蓄而優美。
就如樓上所言過於雕琢,便略賺浮誇了。

[H]na079 發表於 19-1-2010 13:08:00

成語用得多還挺好的 , 畢竟是文字的精華
小狗迅雷不及掩耳, ......那個是形容某個動作的吧

39字不算長吧 ? 合理就好
隨便寫一句也30字以上了
sheepL 發表於 18-1-2010 19:35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也許你沒看過一些滿紙成語的奇文,那些用成語堆砌出來的文字堆,除了搏人一笑外,似乎就沒有其他價值。所以說用字的時候,不應單求成語,有時用其他用語,效果會更好,並非反對使用成語,請理解。
39字是否合理,要視乎情況,就以上情況而言,就是不合理的情況:
還有幾個披著白色羽絨的漁翁在彎下他長長的頸子用他長長尖尖的黑喙在捕食豐富的食物
這句其實可以分成幾句,再重組句子,就更易明白:
還有幾個披著白色羽絨的漁翁,彎下他長長的頸子,用長長尖尖的黑喙在捕食豐富的食物
句子中的量詞暫時忽略……
要是句子中存在那些長得要命的化學名詞,而句子結構還在合理範圍內,也是能接受的。反觀這句的情況,要是有人認為合理的話,煩請論證。

比翼x癲魚 發表於 19-1-2010 13:55:13

哇...
不過描寫方面在我看的書少多了
有點意猶未盡 打得好像小了點
既然你描寫得那麼仔細
這樣就不打了 太可惜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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